28日,广西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表彰第八轮自治区文明城市和第二届自治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我校荣获第二届“自治区文明校园”称号。
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是一项对于提升校园建设的整体形象、教书育人水平、师德师风、学生素质等综合实力,实现与教育教学两促进两加强,促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进而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地区文明程度,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校将继续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教育根本任务,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文明校园的创建,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人文情怀和家国情怀的培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人为本,因材施教,知行合一,努力提升学生的文化科学水平,着力培养学生的实践精神和创新能力。我校将保持文明校园建设成果,让文明新风吹满校园。
未来,学校将以此为新的起点,继续加强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将学校精神文明、校园文化等“软实力”建设提升到新高度、新水平,全面扩大文明校园创建的影响力,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全校广大师生将会继续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来源: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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